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品种及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大商所发〔2021〕210号)、上海期货交易所通知(上期发〔2021〕129号)、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函〔2021〕221号)要求,我公司决定,自2021年5月18日交易时(即5月17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一、焦煤和焦炭期货品种1/5/9月合约;二、螺纹钢期货品种及其2110合约、热轧卷板期货品种及其2110合约、铜期货各合约、铝期货各合约、镍期货各合约、白银期货除6/12月合约以外其他月合约;三、甲醇期货2109合约、硅铁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手续费在您现有手续费标准基础上随交易所同步调整。
特此通知!
中天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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