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相关品种合约手续费费率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大商所发〔2021〕472号和475号)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通知(上期发〔2021〕274号)及郑州商品交易所通知(郑商函〔2021〕870号)要求,我公司决定,自11月2日(星期二)交易时(即11月1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一、玉米淀粉、乙二醇、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粳米、胶合板期货及液化石油气期货2112、220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在您现有手续费标准基础上随交易所同步调整;
二、燃料油期货Fu2201合约、镍期货Ni2111及Ni2112合约、锌期货Zn2112合约、天然橡胶期货Ru2201合约、铝期货Al2112合约日内平今仓的交易手续费在您现有手续费标准基础上随交易所同步调整;
三、甲醇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2205合约和锰硅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2205合约及尿素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2205合约的交易手续费在您现有手续费标准基础上随交易所同步调整。
特此通知!
中天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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