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动力煤等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及部分期货、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0〕293号)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动力煤等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及部分期货、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7月24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交易保证金公司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PTA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二、自2020年7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纯碱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在您现有手续费标准基础上随交易所同步调整; PTA、甲醇期权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和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在您现有手续费标准基础上随交易所同步调整。
三、自2020年7月29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天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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