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1〕158号)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炭、焦煤、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2%,乙二醇品种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3%,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5%,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6%,以上品种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天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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