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1〕966号)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一、自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二、自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
三、自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205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在您现有手续费标准基础上随交易所同步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各位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谨慎操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天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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