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季度居间人教育培训
本次居间人教育培训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本季度新合约上市:
1、2016年4月18日,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IF1612合约(挂盘基准价为3074.4点)、中证500股指期货IC1612合约(挂盘基准价为5636.4点)和上证50股指期货IH1612合约(挂盘基准价为2122.2点)上市交易。
2、2016年4月18日,大商所新上市合约:聚乙烯1704合约、棕榈油1704合约、聚氯乙烯1704合约、焦炭1704合约、焦煤1704合约、铁矿石1704合约、鸡蛋1704合约、胶合板1704合约、纤维板1704合约、聚丙烯1704合约。
3、2016年5月17日,大商所新上市合约:豆一1711合约,豆二1705合约、玉米1705合约、豆粕1705合约、豆油1705合约、聚乙烯1705合约、棕榈油1705合约、聚氯乙烯1705合约、焦炭1705合约、焦煤1705合约、铁矿石1705合约、鸡蛋1705合约、胶合板1705合约、纤维板1705合约、聚丙烯1705合约、玉米淀粉1705合约。
4、2016年5月23日,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IF1607合约(挂盘基准价为3037点)、中证500股指期货IC1607合约(挂盘基准价为5558.4点)和上证50股指期货IH1607合约(挂盘基准价为2060点)上市交易。
5、2016年6月17日,大商所新上市合约:聚乙烯1706合约、棕榈油1706合约、聚氯乙烯1706合约、焦炭1706合约、焦煤1706合约、铁矿石1706合约、鸡蛋1706合约、胶合板1706合约、纤维板1706合约、聚丙烯1706合约。
6、2016年6月20日,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IF1608合约(挂盘基准价为3034.8点)、中证500股指期货IC1608合约(挂盘基准价为5808.2点)和上证50股指期货IH1608合约(挂盘基准价为2062.8点)上市交易。
二、手续费、保证金调整:
1、郑商所自2016年4月26日起,将棉花品种恢复收取平今仓交易手续费,27日起棉花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由4.3元/手调整为6元/手具体,调整情况请关注公司网站公告。
2、自2016年5月9日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对菜粕品种恢复收取平今仓交易手续费,7月14日晚夜盘交易时起,菜粕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5元/手调整为3元/手,具体调整情况请关注公司网站公告。
3、 自2016年4月26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将棉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菜粕、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6%,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具体调整情况请关注公司网站公告。
4、自2016年4月27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将PTA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6%,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具体调整情况请关注公司网站公告。
5、上海期货交易所自2016年4月25日起恢复收取热轧卷板品种当日平今仓交易手续费;热轧卷板品种的交易手续费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四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螺纹钢品种的交易手续费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六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石油沥青品种的交易手续费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八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具体调整情况请关注公司网站公告。
6、2016年4月18日结算时起,大连交易所所将焦炭、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4月29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具体调整情况请关注公司网站公告。
7、2016年4月22日起,焦炭、焦煤品种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恢复至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然后大商所又于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三次调整焦炭和焦煤品种手续费标准,4月28日,焦炭和焦煤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具体调整情况请关注公司网站公告。
8、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大连交易所将豆一、豆粕、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7%。聚乙烯、聚丙烯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7%。铁矿石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规定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收取。具体调整情况请关注公司网站公告。
9、自2016年4月25日起,大商所铁矿石和聚丙烯品种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9, 4月26日又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4月27日,铁矿石品种手续费标准又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聚丙烯品种手续费标准也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黄大豆1号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品种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恢复至2元/手,具体调整情况请关注公司网站公告。
10、2016年5月10日起,大商所交换焦炭、焦煤、铁矿石和聚丙烯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不变,具体调整情况请关注公司网站公告。
11、自2016年5月16日交易时(即13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大商所豆粕、玉米淀粉品种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恢复至1.5元/手。豆油、棕榈油品种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恢复至2.5元/手,具体调整情况请关注公司网站公告。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修订实施细则:
上期所于2016年6月1日发布公告,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等实施细则作了修订,其中修订后的部分品种持仓限额规则(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适用于铜、铝、锌、螺纹钢、线材1608合约及其后续合约,铜、铝、锌、螺纹钢、线材的1606合约、1607合约仍按照原持仓限额规则执行;手续费规则(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三十七条)、交易限额规则(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五章)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由交易所另行公布。具体内容请居间人登录上期所网站查看“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等3个实施细则修订案的公告”。
四、大商所发布的重要通知内容:
自2016年4月25日交易时起停止适用《<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有关“由于套利交易所产生的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不作为异常交易行为”的规定。具体内容请居间人登录大商所官网查看“关于停止适用《<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个别条款的通知”。
五、大商所发布《关于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大商所于2016年4月26日发布通知:2016年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标准仍按2015年底手续费标准执行,对已多收取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将于5月6日划入期货公司结算准备金。期货公司应将账户中收到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划入对应的套期保值客户结算准备金中。具体内容请居间人登录大商所官网查看《关于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大商所修改《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为严格控制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大商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交易限额制度,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并自即日起生效。交易限额制度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由交易所另行公布。规则修正案具体内容请居间人登录大商所网站查看2016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修改风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则的通知》。
七、上海期货交易所调部分品种的连续交易时间:
自2016年5月3日当晚连续交易起,上期所将螺纹钢、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品种的连续交易时间由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1:00调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23:00。
八、风险防范
由于近阶段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部分上市品种价格波动增大、成交活跃,请各位居间人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谨慎判断市场信息,理性投资,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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