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籽油期货的交割标准及交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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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菜籽油的交割标准
交割单位:5吨。
菜籽油交割标准由交易所依法自行制定。
基准交割品: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用菜籽油标准》(Q/ZSJ 003-2007)(以下简称《菜籽油所标》,见附件三)四级质量指标的菜籽油。
替代品及升贴水:符合《菜籽油所标》三级、二级、一级质量指标的菜籽油可以交割,无升贴水。
自每年6月1日(含该日)起至当年12月1日止(不含该日)入库的菜籽油,其酸值不得超过2.3mg/g,过氧化值不得超过3.5mmol/kg,色泽黄35 红不超过6.0。
自每年12月1日(含该日)起至次年6月1日止(不含该日)入库的菜籽油,其酸值不得超过2.5mg/g,过氧化值不得超过4.0mmol/kg,色泽黄35 红不超过6.5。
菜籽油出库时,应符合《菜籽油所标》四级菜籽油质量指标。
菜籽油的交割费用
l 现将各菜籽油指定检验机构检验费通告如下:
一、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重庆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
(一)全项目检验费(不包括掺伪检验)不超过610元/样;
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张家港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一)全项目检验费(不包括掺伪检验)不超过610元/样;
l 经审核,各菜籽油指定交割仓库出入库费用标准如下:
一、江苏、浙江地区交割仓库 30元/吨
二、其他地区交割仓库 2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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